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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精准扶贫户能在我院报销吗?
发布日期:2019/11/21 08:45:00已浏览:

        (通讯员 彭琬琴)“您是大悟的精准扶贫异地就医,在我院门诊和住院不能享受精准扶贫“先诊疗后付费”报销政策,需要您回大悟进行补充保险报销。”门诊收费员向赵女士解释道。几日前赵女士因乳腺炎在我院办理了住院手续,但因在门诊部取药时需要缴纳部分费用而产生了疑问,赵女士自述自己是精准扶贫对象,除缴纳200元住院费用外不应再承担额外医药费用,对门诊取药需缴费感到疑惑。

        原来,农村贫困人口在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住院发生的符合三目录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精准扶贫补充医疗保险“四位一体”的医疗保障扶贫模式。农村贫困人口就医时应持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办理入院手续,并与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先诊疗、后付费”协议书。

        赵女士是大悟县的贫困人口,并不属于孝南区精准扶贫对象,不曾与我院签订“先诊疗后付费”协议,所以不能在我院享受住院精准扶贫“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只能在我院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进行报销,待办理出院手续后,拿着身份证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结算单回大悟县进行补充医疗保险报销。于是,就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应城、云梦、汉川、孝昌、大悟参保人员在我院住院治疗的,出院时可直接在出院结算报销窗口进行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若为精准扶贫人员,可在我院完成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持身份证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结算单回当地医保局进行精准扶贫补充医疗保险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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