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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南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
发布日期:2009/09/28 16:00:00已浏览:

       孝南区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准确把握新时代妇女的新需求新期待,统筹兼顾城乡、区域和群体差异,不断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优化妇女发展环境,完善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引领妇女在全区高质量发展大局中发挥“半边天”作用,促进全区妇女和妇女事业在更高水平上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2.坚持男女两性平等发展。

3.坚持同步协调发展。

4.坚持促进妇女全面发展。

5.坚持共建共治共享。

(三)总体目标。男女平等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妇女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妇女平等参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生态文明建设的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妇女在身心健康、科教文化、社会保障、社会治理、家庭建设、发展环境以及权益保护等方面获得更加平等优先发展,支持家庭发展的政策体系更加完美,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广泛弘扬。妇女综合素质和发展水平提高,妇女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二、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一)妇女与健康

主要目标:

1.妇女全生命周期享有良好的卫生健康服务,妇女人均预期寿命延长。

2.到2025年和2030年,产前筛查率分别达到80%以上和82%以上,孕产妇死亡率分别控制到14/10万以下和9/10万以下,优于全省平均水平,城乡、区域差距逐步缩小。

3.提高宫颈癌和乳腺癌的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适龄妇女宫颈癌人群筛查率达到70%以上,乳腺癌人群筛查率逐步提高。

4.生殖健康和优生优育知识全面普及,促进健康孕育,减少非意愿妊娠,降低人工流产率。

5.孕产妇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率均达到98%以上,提高孕早期检测率。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至2%以下。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抗艾滋病病毒药物应用率达到98%以上。

6.妇女心理健康素养水平不断提升。妇女焦虑障碍、抑郁症患病率上升趋势减缓。孕产妇心理辅导覆盖率逐步提高。

7.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妇女健康素养水平。

8.孕妇贫血率控制在7%以下。

9.提高妇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提高妇女体质测定标准合格比例。

10.保健食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药品、化妆品质量抽检合格率和日常专用消费品质量抽查复查合格率均达98%以上。

11.健全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

策略措施:

1.完善保障妇女健康的制度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行业监管、科技支撑的妇女健康保障工作机制。关注妇女特殊需求。对有康复需求的持证残疾妇女提供基本康复服务。

2.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妇幼保健机构、综合医院产科建设,加强妇产科、儿科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加强县、乡、村三级妇幼健康服务网络建设。加大妇幼保健中医药及中医适宜技术应用与推广。

3.建立完善妇女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模式。继续在医疗保健机构开设相应专科门诊,提供青春期、育龄期、孕产期、更年期和老年期妇女保健服务。关心关爱65岁以上女性老年期痴呆病患者。加强妇幼保健特色专科建设,加强医疗保健专业队伍能力建设。

4.加强围产期保健管理。提供优生优育全程服务。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0%以上。完善孕产妇三级医疗危急重症救治网络,提升孕产妇危重症救助水平,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普及自然分娩知识,加强孕妇学校建设和管理。控制剖宫产率,倡导母乳喂养。

5.保障妇女生殖健康服务。在学校教育不同阶段设置健康教育课程,提高学生生殖健康知识水平和自我保护能力。倡导男女两性共担避孕责任。推进婚前孕前保健服务更加公平可及。推进流产后、产后避孕节育关爱服务,减少非医学需要的人工流产。加强监督管理,规范不孕不育诊疗服务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

6.完善宫颈癌和乳腺癌综合防治体系和救助政策。宫颈癌和乳腺癌防治意识达到90%以上。促进70%的妇女在35-45岁接受高效宫颈癌筛查。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落实女职工妇女病定期检查。加大宫颈癌和乳腺癌患病困难妇女救助力度,强化筛查和后续诊治服务衔接,宫颈癌患者治疗率达到90%以上。

7.预防和控制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针对妇女中的重点人群,推广有效干预措施。强化对娱乐服务场所的治安管理,控制传染传播。将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阻断纳入妇幼保健日常工作,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

8.促进妇女心理健康。重点关注青春期、孕产期、更年期和老年期妇女心理健康,提高孕产妇心理辅导覆盖率。强化心理咨询和治疗技术在妇女保健和疾病防治中的应用。医疗机构、社会组织和社区为有需要的妇女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9.提升妇女健康素养和营养水平。实施妇女健康知识普及行动。提高妇女参与常态化传染病疫情防控、应急避险的意识和能力。开展控制烟草危害、拒绝酗酒、远离毒品宣传教育。引导妇女积极参与五城同创。开展孕产妇营养监测和定期评估。预防控制老年妇女低体重和贫血。加强对营养强化食品生产、流通的监督管理。强化保健食品、妇女常用消费品、药品、化妆品质量监督措施,及时发布抽查的不合格产品信息,加大惩处力度。

10.引导妇女积极投入全民健身行动。引导妇女进行适度体育锻炼,养成运动习惯。发展城乡社区体育运动。提倡用人单位开展工间操。

11.加强妇女健康相关科学技术研究。推进“互联网+妇幼健康”,促进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计算机仿真技术等在妇女健康领域创新应用。

 

             孝南区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

 

本规划所称儿童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完善促进儿童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优化儿童发展环境,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权利,缩小儿童发展的城乡、区域、群体差别,提升儿童福利水平,提高儿童综合素质,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2.优先保障儿童发展。

3.促进儿童全面发展。

4.保障儿童平等发展。

5.鼓励儿童主动参与。

(三)总体目标。促进儿童发展、保障儿童权益的政策体系更加健全,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儿童优先的社会风尚普遍形成,城乡、区域、群体之间的儿童发展差距明显缩小。儿童在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法律保护领域的权益进一步实现,享有更加均等和优质的基本公共服务,享有更加普惠和优越的福利保障,享有更加和谐和友好的家庭、社会环境,思想道德素养和综合素质水平显著提升,全区广大儿童成长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一)儿童与健康

主要目标:

1.覆盖城乡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儿童医疗保健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儿童健康水平不断提高。

2.普及儿童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儿童及其照护人健康素养。

3.到2025年和2030年,新生儿死亡率分别降至3.5‰以下和3‰以下,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5‰以下和4.5‰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6‰以下和5.5‰及以下。儿童健康核心指标优于全省平均水平。城乡和地区之间的差距逐步缩小。

4.构建完善的覆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和儿童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到98%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到90%以上。

5.儿童常见多发性疾病、恶性肿瘤以及艾滋病、结核病、乙肝等传染性疾病得到有效防治。

6.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接种率以乡(镇、街道)为单位达到95%以上。

7.构建城乡儿童早期发展服务体系,提高儿童早期发展服务水平和技能,普及儿童早期发展的知识。

8.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和生长迟缓率分别控制在8%和4%以下,低体重率和低出生体重发生率均控制在4%以下。儿童超重、肥胖趋势得到有效控制。

9.加强儿童保健管理和服务,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提高到95%。中小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按规定配备校医和卫生保健人员。

10.儿童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小学生近视率降至38%以下,初中生近视率降至60%以下,高中生近视率降至70%以下。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保持在90%以上。

11.培养儿童良好运动和睡眠习惯,2025年和2030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分别达到50%以上和60%以上。

12.增强儿童心理健康服务能力,降低儿童心理行为问题发生率和儿童精神疾病患病率。提高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能力和水平。

13.适龄儿童普遍接受性教育,儿童性健康服务可及性明显提高。

策略措施:

1.优先保障儿童健康。将儿童健康主要指标纳入政府目标和责任考核。完善涵盖儿童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加强儿童医疗保障政策与公共卫生政策衔接。逐步实现基本妇幼健康服务均等化。完善妇幼健康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儿童健康全周期全过程管理和服务的信息化、智能化。开展“儿童健康综合发展示范县”创建活动。

2.完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构建市、县、乡级儿童医疗保健服务网络,统筹规划和配置区域内儿童健康服务资源。县级建设1所政府举办、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每千名儿童拥有儿科执业(助理)医生达到1.12名、床位增至3.17张。建立完善基层儿童保健服务网络,每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配备1名提供规范儿童基本医疗服务的全科医生,至少配备2名专业从事儿童保健的医生。完善儿童急救体系。加快儿童医学人才培养,提高儿科医务人员薪酬待遇。

3.加大儿童健康知识宣传普及力度。强化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是儿童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加大科学育儿、预防疾病、合理膳食、应急避险、心理健康等知识和技能宣传普及力度。推进医疗机构规范设置“孕妇学校”和家长课堂。预防和制止儿童吸烟(含电子烟)、酗酒,保护儿童远离毒品。

4.保障新生儿安全与健康。规范危重新生儿筛查与评估、高危新生儿专案管理、危急重症救治等制度。加强新生儿规范化访视工作,新生儿访视率保持在95%以上。完善医疗机构产科、新生儿科质量规范化管理体系,加强新生儿保健专科建设。加强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完善危重新生儿救治网络。

5.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防治措施,推广婚姻登记、婚育健康宣传教育、生育指导“一站式”服务。强化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提高产前筛查覆盖率,推动围孕期、产前产后一体化和多学科诊疗协作。推进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听力筛查、先天性心脏病筛查。提升基层医疗保健机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能力。

6.加强儿童疾病防治。推动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范围,规范预防接种行为。推广儿童疾病防治适宜技术,建立早期筛查、诊断和干预服务机制。加强儿童口腔保健,12岁儿童龉患率控制在25%以内。开展儿童多发性疾病和结核病、艾滋病、乙肝等重大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将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纳入妇幼保健常规工作。完善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等重病诊疗体系、药品供应制度、综合保障制度。

7.加强儿童健康管理和服务。加强儿童保健门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进0一6岁儿童残疾筛查,完善筛查、诊断、康复、救助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加强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的常见病预防保健能力,按标准配备校医、幼儿园及托育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和必要保健设备。加强对孤儿、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等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

8.改善儿童营养状况。落实生命早期1000天营养咨询、指导与干预,开展孕前、孕产期营养与膳食评价指导。实施母乳喂养促进行动,强化爱婴医院管理,6个月内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50%以上。普及6月龄以上儿童合理添加辅食的知识技能。开展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和评估。严格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的营养膳食管理,加强对家长儿童科学膳食知识的宣传培训。

9.有效控制儿童近视。加强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推进建立儿童视力电子健康档案。指导监督学生做好眼保健操,纠正不良读写姿势。保障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室内采光、照明和课桌椅、黑板等达到规定标准。指导家长掌握科学用眼护眼知识并引导儿童科学用眼护眼,教育儿童按需科学规范合理使用电子产品。确保儿童每天接触户外自然光不少于1小时。

10.增强儿童身体素质。推进阳光体育运动,开足开齐体育与健康课。保障儿童每天至少1小时中等及以上强度的运动。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和体质监测制度。鼓励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免费或优惠向周边学校和儿童开放,落实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在课余和节假日向学生开放政策,支持学校向体育类社会组织购买课后体育服务。进一步加大户外运动、健身休闲等配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保证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达到10小时、初中生达到9小时、高中生达到8小时。

11.构建儿童心理健康公共服务网络。建立学校、社区、家庭、媒体、医疗卫生机构等联动的心理健康服务模式,大力培养儿童心理健康服务人才,构建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服务、评估治疗、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公共服务网络。落实儿童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障碍的预防干预措施,加强重点人群心理疏导。60%的二级以上精神专科医院设立儿童心理门诊,30%的儿童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精神(心理)门诊。关注残疾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成员心理健康状况。

12.为儿童提供性教育和性健康服务。引导儿童正确认识两性关系。加强幼儿园、小学的生殖保健与性健康教育。优化青春期性教育课程。在大中小学校广泛开展预防艾滋病工作。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供儿童性健康教育知识和技能,加强防范性侵害教育。

13.促进儿童早期发展。建立健全多部门协作的儿童早期发展工作机制,依托医院、高校、行业学会等资源,建立专家库。鼓励社区、托育机构或其他社会组织为家庭提供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服务。加大对农村和薄弱地区托育服务的支持。

14.支持儿童健康领域的技术创新。围绕儿童重大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康复和健康管理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加强儿童健康领域科研攻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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